稱立法大會,一院制,稱理髮大會,行使立法權等重要職權,政府重大決策需經立法大會審批通過,被稱爲國家“第一權力”,爲全國最高立法機構,由57名議員組成。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,任期4年,不得連任。本屆立法大會於2010年5月組成,其中2014年2月2日,新一屆立法大會產生,選舉結果爲:執政黨民族解放黨(PLN)佔18席,公民行動黨(RAC)12席,自由運動黨(PML)4席,基督教社會團結黨(PUSC)8席,全民皆入黨(PASE)1席,廣泛陣線黨(FA)8席、民族革新黨(RN)1席和哥斯達黎加革新黨(RC)1席,基督教民主聯盟(ADC)1席及2名獨立議員。現任主席爲民族解放黨的路易斯·費爾南多·門多薩·希門內斯(Luis Fernando Mendoza Jiménez),2013年5月當選,任期1年。2014年5月1日,立法大會完成換屆。[5]
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機構,由22名法官組成,任期8年。任滿時如無議會2/3議員的反對,可自動連任。下設4個法庭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法庭各由5名法官組成,第四法庭(憲法法庭)由7名法官組成,擁有憲法最終解釋權。大法官由立法大會任命,任期8年,可連任。最高法院院長薩蕾雅·比亞努埃瓦·蒙赫(女,Zarella Villanueva Monge),2013年5月當選,系歷史上第一位女性最高法院院長。哥斯達黎加地方分省、縣、區三級法院。[5]